工会(含妇委会)

工会是党组领导下的群团组织,是为干部职工做好事、办实事、解难事的服务机构,主要职责有:

教育培训工作:

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各项学习活动,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政治觉悟、道德素质和业务能力, 培养造就有理想、有道德、有文化、有纪律的职工队伍。

权益维护工作:

代表和维护干部职工各项合法权益,反映干部职工合理利益诉求,协调解决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相关问题。

民主管理促进工作:

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,畅通民主渠道,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民主形式,组织干部职工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利。

生活福利保障工作:

根据政策规定,落实干部职工的各项生活福利待遇,做好生日、生育、住院、亡故、“八一”等慰问工作,组织对困难职工的扶贫救困工作,积极为干部职工排忧解难。

文化生活建设工作:

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,丰富和活跃干部职工的文化生活,创建具有科研单位特点的职工文化。

妇委会工作:

保障和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,引导女职工发挥好“半边天”作用。

创先争优工作:

加强工会自身建设,积极创建“模范职工之家”,组织干部职工开展“模范职工小家”“五好文明家庭”“巾帼文明岗”等各项创建工作。

资产管理及经费使用工作:

完善各项管理制度,依法依规管理与使用好工会经费及工会资产。

其他工作:

完成党组和省直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